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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4/26 滚石不生苔11点起床,煮一锅绿豆稀饭,看中文版第一期的《Rolling Stone》。很大份的一本,捧起来脖子伸老长。铜版纸的杂志就总是会反光,转来转去找不到合适的角度。盘腿而坐,这是近来最喜欢的姿势,不仅稳当,而且惬意,还有安全感,对锻炼身体的柔韧度也大有好处,顺便可以为以后的瑜迦坐准备。放Bon Jovi的歌,用音箱,并不太大声,应该很应景。
很久没看过书面的文字,除了报纸。因为这发达的网络,我们什么都不缺。除了宽带月租,一分钱都不要花。教育网还是不错的,虽然脾气大了点,想想人家一个月的租金够我们用半年,也该知足了,毕竟服务还没差到人家的六分之一。也不能跟交大的比,人家是总部来的。
读书已经是奢侈的事,无论是教科书,还是小说,散文,杂志。爆炸的信息喷得满头满脸,被辐射的时间比睡觉都长。然后空着肚子感觉锅里的沸腾。这样的状态很安详,一如这周以来的情绪。静静地做许多事,不慌不忙。也没觉得累,从容到似乎很多年没有过的状态。
看到采访木子美的一篇,情绪又有些不同。不久前在手机上看完了《遗情书》,觉得与大众的评论并不相符,至少,以偏概全了。人人做事都有目的,至少,背后有一种情绪和愿景在支使,跳梁小丑是有,但并非人人皆芙蓉之流。这篇的记者不错,角度很好,很写了些表面之下的东西出来,不算浮夸,让读者自己去评价。或许,如此五彩斑斓的世界之下,只是一些共同的根本罢了。不必强迫自己去赞美另类,至少,批评白眼口舌之前,了解。否则,闭嘴。毛主席说的好,没有调查,就没有发言权。
木子美说养了只猫,想起了家里的欢欢。这只小毛狗可爱的很。虽然没几个月大,已经开始找女朋友了,带他出去就满大街流口水,什么人嘛。虽然是小土狗,还是很帅的。之前想,爸妈都不给他洗澡,挺可怜的。后来想,人家狗狗哪里在乎这个呢,跟门口小狗撕咬,在泥地里打滚,见到生人汪汪狂吠,应该比干干净净捧在人手里更幸福。
家里有很多年没养过小动物了,最近的记忆就是小学之前的一只小狗,也叫欢欢。后来被城市打狗队当院打死,留下一滩血迹;那时候还养过很久的金鱼,最后竟然被我养到吃太多撑死,也算是一直幸福的死亡;还有小乌龟,真正从蛋里孵出来的,小玻璃缸放一点点水,冬天放在炉边灶台上。喂它吃蛋黄,掰碎了只一点点丢下去。在某一个寒冬的夜晚,因为水被热灶烤干而死,在冬天热死也该死得其所吧。
再后来,自己成了移居动物,每过几年搬一次家,最多的也没超过五年。在区里转了一圈,又回到出生的地方。房子够大,妈妈够闲,家里又生机盎然。只是,少了那个当年在后院玩呼啦圈在前院跟堂哥乱转的小女孩。
2006/4/22 回顾2006.4.6 AM 0:03
伊能静Blog上的一篇《我累了》引起了媒体的骚动,猜测她与哈林这对金童玉女的婚姻危机。结果,两人分别在公开场合特别辟谣。果然是明星,关注度就大不一样。其实想想,夫妻之间有点矛盾冲突闹点情绪本就正常,何况两人各自忙到自顾不暇,作为公众人物更是压力重重,blog本就是自留地,发点牢骚合情合理。这一弄,自然八卦百出,其实名人blog本就满足了大家对明星个人生活的窥隐癖,更是狗仔队的根据地。
对于伊能静,还是比较喜欢的,除了说话的表情因为酒窝会显得很可爱,才气、努力和真诚也是很吸引我。《康熙来了》有一集里,生完小哈利复出,语言和动作还是像年青女孩子一样可爱讨喜,但不幼稚。听她说与哈林的恋爱长跑,至少,当年那个叛逆少女是凭着自己的心和眼光,找到有才气的穷小子,挖出属于自己的潜力股的,不离不弃。看她的书,有着女人的细腻、思想、真情,那种坦白和经历,是一个有想法的女孩子对自己的历练,对灵魂的提升。台湾的艺坛出名的外和内乱,但是这样的一个女子,可以做到适应但不融合,心底里的坚持,化为对人生的认真,对感情的执着,对美好的追求,对境界的提升。果真,这样一个真性情的人,靠着这份信念,拿出真心真意让自己满意的成绩,为自己而活。
名人blog热闹已久,各种乌七八糟的相关话题也开始糟蹋起blog。之前上sina blog逛过一次,除了瞟了两眼大名鼎鼎的徐静蕾,没细看。后来再去,看了一圈之后,拖了几个放进收藏夹,除了杨澜、老徐之流,还有就是伊能静了。很怕听说“才女”这样的褒义词,总觉得带着酸味和做作,更有对其疑似反义词“美女”的挑衅,似乎“才者不美,美者不才,必不相容也,而美者次之,邪者也。”所以尽管大才女老徐的确有两把刷子,心里也总是哽着,不愿随大流去追捧。就算是女人天生的嫉妒好了。然而,那晚看到伊能静的blog,说在外拍戏的孤寂,说夜归看到睡中儿子的温暖与安心,感动了。灵气女人的一些温情,总是打动我。就好像高中时的周记就总写这种种温情,或是清冷的孤寂,被语文老师称作“小女人文字”,可笑我胖乎乎整天校服的短发高中女生,哪点像小女人?又再次证明,文字比我本人更能准确表达我自己。(又跑题了,唉)
当下就把网址拖进收藏夹,觉得伊能静跟自己还是很相像的,正所谓英雄惜英雄,自然不吝溢美之词。大多数时候,人们真心褒奖和欣赏的对象,就是自己潜意识里想要成为的对象,或是拥有自己欣赏和追求的特质,或是拥有自己追求的生活。
到底是伊能静,敢在那样明晃晃的地方写那么直接的内心,就连我这样名不见经传的有时候也会隐忍着,不在space上过多地写些太过情绪化和主观性的文字,怕要交待前因后果,怕被人看穿。自卫吧,或许。看透没什么,被看穿或许就有危险。又于是,因为伊有我所没有的坦率和真性情,我更加喜欢。那天看到电视上伊的访谈,说因为大家的厚爱,现在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接片拍戏工作,不用为生计做不想做的事。心里一阵欣慰,仿佛看到自己的美好未来一般。但愿,我也有那样的一天。
又写了这么多。却跟最开始想写的南辕北辙。我跑题的本事一流,思维发散到一定程度了。
好了,总算是一篇较为淋漓的东西,舒心。
AM1:25,晚安!
2006/4/21 闲来无恙近两天总被叫做思考,思考我自己的缺陷,思考不开心的原因,思考去旅行的原因。终究是不得闲的人,忙的时候没空思考,闲的时候无法不思考。可是思考又有什么意义呢?只会更加多愁善感而已。 半夜躺着在手机上看完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,本是冲着好玩去的,最后泪流满面,凌晨2点的夜里。看《情癫大圣》,更加无厘头,听着配乐也挤出几滴泪。开题这几天,忍不住把DH第二季看完,虽然过于平淡。在此般开题为果焦虑异常之非常时刻,也只能看得下这个而又不至因浪费时间感到罪恶了。
网络总是不给面子,晚上不能上,过时的东西错过了情绪在白天登出来显得有些可笑。就好像标着日期的日记。
之前看《与狼共舞》,最感动的是与狼共舞被解救后与妻子拥到在雪地里狂吻的场面,情感那样自然地表达,人跟自然一样纯粹,没有丝毫矫饰。然而别人看来,是一个人的孤独,找不到目标无人能诉的那种人群中的孤独,更为惊心动魄。这大概就是境界的不同了,因着经历的不同。恐怕导演或是编剧也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共鸣,然而,表达就是这样有力量,很多时候语言是苍白的,就好像我现在。 灵感就是这样奇怪的东西,说来就来说走就走。手机里记了很多想写的东西,甚至是自己给自己的email,某一天的一个想法,一件事,一个画面,一句话,一个人,所能引起的笔端的欲望。在不合时宜的时候,只好留在手机里。一直是行动力缺乏的人,越积越多,倒成了负担,只是总不忍删去。想要写点什么的时候,总是想起那些前债,失了兴趣。时过境迁,再想写已然词穷。今天忽然想通,生活的痕迹,不能留下的,便不要强求。放手的东西,若是在,仍旧会回来。一狠心删了所有的,顿时轻松了很多。国外连续剧里有一个很流行的词,move on,大多指对感情的态度。或者,我对于流逝生活的感情,也该move on了。 一通电话把自己多年的毛病终于说透;不开心的原因千头万绪,既无解决的办法就不再去想;旅行只是为了自己的梦想,心灵的净化,不奢求,该会水到渠成。
还有什么呢?就这样吧。
北岸晚上看学校乐队北岸的演出,大学毕业的告别演出。
虽然晚到了近一小时,仍旧坐在第一排从头尖叫到尾。跟着唱了百分之八十的歌,从校园民谣到流行到英文,张大了嘴吼,声音淹没在音箱的巨响里。盘腿坐着摇头晃脑,反正天黑无月无人能认。
七八个人,吉他弹得有好有坏,长相或可爱或帅气或朴实,或跑调或串词或和声优美或High到天翻地覆,都没关系,四个字,自娱娱人,两个字,投入。贝丝对着鼓手一阵猛弹,主唱说这首歌献给女朋友,节奏说纪念四年的大学生活,都是表达,表达自己,自娱。跟台下的互动,一起的合唱,娱乐大众。在台下都是平凡人,喜怒哀乐柴米油盐,到了台上,音乐里,只有发自内心的笑和感动,多好。
艺术就是这样神奇的东西,投入、忘我,任何人都是天使,谁都是主角,什么都是美好。生活或许浮躁,片刻的忘我,总是单纯,总是逍遥。
散的时候,聚光灯灭了,抬头望天,一架夜航的飞机,在头顶滑过,不留痕迹。翅膀上亮着红色和绿色的灯,腹上的灯,闪在漆黑的天幕。
2006/4/14 在乎不在乎
南京的电视台就是这样,一副文学青年、心事重重的的味道,一到晚上十点就省台市台一顺儿全放电影,港台的多数,还时常搞成什么某某人专辑之类的,再加点可有可无的点评跟背景介绍,煞是一副电影普及的味道。香港的好电影也就是十几年前那阵子,教人怀念。某些电影,每次回家总可以看到一遍。
为了能将这个记日记的习惯坚持下来,电视机前耗到一点,上床关了灯,又开灯戴眼镜,靠着写几笔。
What do I live on?
Or Nothing Really?!
2006/4/6 伊在打开SPACE,看浏览量,本周竟然还有11次之多,还有一个是昨天凌晨3点多,感动啊,羞愧啊。回家一周多,第一次上网,本就感冒,闻了网吧的烟味更是咳的肺都要炸了。以为不理不睬这么久,这里早就荒芜,看来世上还是好人多啊。
别以为我偷懒,几乎每天临睡都写日记呢,还是纸笔版的,一刹不住手就到半夜,比打字慢啊,修改又不方便。本想今天登几篇上来,实在是遇到好几个人狂聊了一通,键盘又不但硬到敲软手指还粘糊糊,晚饭还没吃有点饿到胃痛了,回家救命先,改天吧。
想到去西藏要用的别名,灵光一闪,“提拉“吧,提拉米苏的简称,真是相当的朗朗上口啊,嘿嘿。
竟然网吧里的音乐是《爱在哈佛》的主题曲,那可是唯一一部看过的韩剧啊,往事历历在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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